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2018年科研项目经费目标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淮北师范大学 2018 年科研项目经费目标与考核办法》经 2018 年 4 月 4 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淮北师范大学
2018 年 4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淮北师范大学
2018 年科研项目经费目标与考核办法
一、2018 年度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目标
1.2018 年全校科研项目经费目标为 2100 万,按 4:7 比例,文科学院科研项目总经费为 763 万元,理科学院科研项目总经费为 1337 万元。
2.科研项目包括财政科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和非财政科研项目(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不包括平台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以及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
3.科研项目经费以当年到账经费为准。
二、各学院 2018 年度科研项目经费分配方法
1.按教授 1.3、副教授(含内聘副教授)或博士 1、讲师 0.6 计算各学院科研当量总数。其他单位教授、副教授(含内聘副教授)和博士原则上按学科专业划归相应学院计算科研当量,鼓励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教师主动纳入相应学院计算科研当量。职称以当年1月1日为准。
2.新引进的各类人才,6月份之前报到按半年计算当量;外出进修或攻读学位者,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当量,调离人员不计入当量。
3.按照当量比例分配科研经费,计算方法分别为:
4. 博士立项建设学科、博士立项支撑学科所在学院,科研项目总经费分别上浮 15%和 10%。
三、科研项目经费目标责任书签订
由校长与各学院院长签订科研项目经费目标责任书。
四、科研项目经费目标考核
1.学院。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年终整体核算。完成目标经费60%以下的学院,扣除部分奖励性绩效;完成目标经费 60%及以上的学院,予以基础性奖励:5 万元/学院;完成目标 70%及以上,在 5 万元基础上追加绩效奖励。具体绩效奖励和扣除计算办法如下:
2.校领导:校党委书记,按全校目标完成百分比的权重为2/3,和按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目标完成百分比的权重为 1 加权平均值计算出目标完成百分比;校长、分管科研副校长,按全校目标完成百分比和按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目标完成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出目标完成百分比;具有教授职称的校领导,按全校目标完成百分比的权重为 1/2,和按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目标完成百分比的权重为1 加权平均值计算出目标完成百分比;其余校领导以全校目标完成百分比计算,权重为 1/2。
3.科研管理部门。人文社科处处长按文科学院完成百分比、按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完成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出目标完成百分比;科技处处长按理科学院完成百分比、按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完成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出目标完成百分比。
五、奖励程序
1.次年元月,各学院对照本办法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统计表》,报对应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按实际完成情况,核算好奖惩总数,经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在年终结算时予以一次核发。
2.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并将奖惩细则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六、本办法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淮北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23 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