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根据科技处通知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持成果原件、复印件到各院系登记、审核;
2、各院系汇总成果,并将科研成果统计表及证明材料交科研部;
3、科研部审核,并根据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核算奖金;
4、科研部报请校领导批准发放奖金;
5、财务处发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