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17〕2号)、《淮北师范大学纵向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办法(修订)》(校行字〔2022〕85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工作
1.结题范围
2021年度及以前立项应结题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2.具体要求
(1)按照结题报告填写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结题报告。
(2)项目经费决算表根据财务出具的报销清单如实填报,经财务审核后加盖财务处公章。结题项目经费购置的所有设备,填写科研项目经费设备购置及使用状态情况表。
(3)所有成果必须为项目研究期限内取得成果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论文需提供标注项目资助来源、项目编号的论文全文,未标注资助来源、项目编号的论文不得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4)所有结题材料按照附件中项目结题材料汇编顺序装订,不得修改材料模板,为了便于学校存档,要求所有材料双面打印、白色封面A4胶状。
二、项目延期工作
申请延期结题项目,应填报《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延期申请书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进展报告工作
2022年立项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度项目研究进展报告。
四、材料报送
(1)所有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一份(不需要胶状),结题材料一式一份(存档,胶状)。
(2)所有材料由单位统一汇总,并确保汇总表各项数据与材料内容一致。汇总表和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学研究部。
(3)结题材料汇编电子档(PDF版)及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科学研究部指定邮箱。
(4)纸质材料接收截至时间为2024年2 月 22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井通 ;电话:3803235;邮箱:706716654@qq.com;办公地点:行政楼506室
科学研究部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