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科研绩效奖励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67号),现就2024年度科研绩效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科研绩效奖励包括个人科研业绩绩效和管理绩效奖励两部分,绩效奖励根据学校科研业绩绩效分值和学校2024年科研绩效奖励预算确定。符合个人科研业绩效奖励的人员,依据《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试行)》填写《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度科研成果绩效认定表》并提供对应支撑材料上报学院,学院汇总审核无误后,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科研部审核。科研管理绩效奖励根据2023年度完成学校设定科研目标任务情况和2024年的科研绩效奖励预算确定,发放对象原则上为从事科研管理和对科研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
二、申报科研绩效奖励的科研业绩第一署名单位为“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取得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12 月 31 日内。
三、科研绩效奖励申报人若存在剽窃、抄袭、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本年度科研绩效奖励申报资格,列入科研失信名单。
四、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到科学研究部综合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 510室)李慧慧(电话3803050)。
附件:1. 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科研绩效奖励办法(试行)》等两个文件的通知.pdf
科研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