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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结题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根据《淮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账和结余经费管理与使用暂行办法(修订)》(校行字[2023]44号)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度已结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情况如实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1),结余项目经费以新立项目形式使用,申请额度不得超过项目结余总经费,通过专家评审后立项。经费使用期限原则上为重新立项后两年。
2.所有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以财务系统提供数据为准。
3.没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书,视为自动放弃使用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原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不含组织调动)或擅自离岗的不得申请使用结余经费。
4.本次涉及的项目为2021-2023年已结题未结账项目(附件2)。
5.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级主管部门(项目下达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参照相应文件执行,没有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6.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及新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学研究部,电子版申请书和新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发联系人OA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项目 滕井通 3803235
人文社科项目 徐静 3803050
横向项目 刘舒 3802050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申请表
科学研究部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