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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2024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一)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 自然科学类

1.1 建设目标

依托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4个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平台,围绕学校高峰学科和相关优势学科,发挥优势学科引领作用,通过项目立项研究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创新团队,提升学校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强化学校科研创新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校自然科学研究水平。为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

1.2 基本条件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以学校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服务于高峰学科和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承担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应用研究。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团队带头人应为学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近五年具有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验,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原创性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带头人仅能牵头负责1个团队(项目优先推荐在一线从事技术攻关和基础创新的教师申报)。

(3)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 5 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1.3 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4年学校创新团队立项数 2 个,每个省部级平台最多可申报1个。学校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工作,择优上报。已获得国家和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立项的不能重复立项。

(2)申报团队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 学校根据限额遴选推荐。鼓励跨学科、跨学校组建科技创新团队,鼓励申报团队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

(3)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67 号)中 A3 类科研项目或获批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成果中的一项。

1.4 支持措施与管理

学校负责创新团队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创新团队建设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研究经费从学校发展专项预算经费中落实。每个团队支持经费 200 万元,根据管理周期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50%。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及其他国家级创新团队。

2 人文社会科学类

2.1 建设目标

坚持彰显学校教师教育特色,围绕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坚持创新引领,遴选建设一批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聚焦构建中国特色人文社会科学战略任务,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准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研究、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等,培养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队伍,建设一批咨询服务功能强大、学科深度融合、聚焦热点前沿问题、高端人才集聚、管理运行规范的高校新型智库机构, 形成科研平台、团队、项目、奖励等相配套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政策体系,努力全面提升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助力人文社会科学体系建设。

2.2 基本条件

 (1)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基地或智库为依托,服务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承担属于国家和我省人文社会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重大调研报告、重大决策咨询报告, 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基础性、前瞻性政策研究,能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团队带头人应为本省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近五年具有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验,或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不包含省部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带头人仅能牵头负责1个团队(项目优先推荐在一线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申报)。

  (3)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 5 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2.3 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4年学校创新团队立项数 2 个,依托博士立项建设学科申报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上报。已获得国家和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立项的团队不再列入本计划支持范围。

 (2)申报团队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优先支持学校博士立项建设单位支撑学科申报的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与国内科研机构合作组建创新团队。 

 (3)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67 号)中A3类科研项目或获批省部级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成果中的一项。

2.4 支持措施与管理

    (1)创新团队建设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研究经费从学校发展专项预算经费中落实。每个团队支持经费 100 万元,根据管理周期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50%。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及其他国家级创新团队。

(二) 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1 自然科学类

1.1 建设目标

     以解决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支撑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为任务,挖掘、培养一批杰出青年科技才俊,促进青年科学和技术人才的加速成长,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1.2 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2024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40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3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

1.3 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4年学校杰青项目立项数 2 个,已获得国家、省杰出青年科学项目的不能重复立项。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申报应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平台,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我校高峰学科,省十大新兴产业布局,以任务导向研究和技术攻关研究为主。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学校根据限额遴选推荐。

  (3)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入选省部级人才称号等成果中的一项。

1.4 支持措施与管理

学校负责杰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按照“ 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研究经费从学校发展专项预算经费中落实。每个项目支持经费100 万元,根据管理周期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50%。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

2 人文社会科学类

2.1 建设目标

以繁荣发展我省人文社会科学为目标,以国家和安徽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努力培养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队伍,力争产出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应用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显著提升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2.2 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2024 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43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6 周岁[197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类重大/重点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不包含省部级)。

2.3 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 2024年学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立项数 2 个, 项目应以国家和安徽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阐释、安徽特色文献整理与研究、高质量教师教育等方面,支撑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力争产出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应用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2) 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 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上报。

(3) 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入选省部级人才称号等成果中的一项。

2.4 支持措施与管理

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50 万元,根据管理周期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50%。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

三  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1 自然科学类

1.1 建设目标

      鼓励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我省“十四五”“卡脖子”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重点布局学校高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为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

1.2 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人2024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35 周岁[198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38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1.3 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4年学校优青项目立项数为 5 个,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申报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围绕高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以解决我省“十四五”“卡脖子”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主。已获得国家、省优秀青年科学项目的不能重复立项。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学校根据限额遴选推荐。

  (3)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入选省部级人才称号等成果中的一项。

1.4 支持措施与管理

    (1)学校负责优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教育厅备案。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按照“ 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研究经费从发展专项预算经费中落实。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50 万元,根据管理周期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50%。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

2 人文社会科学类

2.1 建设目标

通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加强学校对人才梯队、人才库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前沿领域、重点方向、学科交叉等方面重点布局,实现引领性成果重大突破,打造高端、具有安徽特色的学科高峰和学术高地,在若干重要领域跻身全国先进行列,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国内影响力显著提升。

2.2 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作为主持人承担省部级以上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且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3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3 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学校优秀青年项目立项指标为 5 个,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学校遴选的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应能推动重点平台、基地、新型智库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供需对接,推动学术研究的供给侧改革,以“部门出题、学者解题”的方式,让“书斋里的学问”变成“决策参考”“实践指南”。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学校根据限额遴选推荐。

(3)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入选省部级人才称号等成果中的一项。

2.4 支持措施与管理

优秀青年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30 万元,根据管理周期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 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50%。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

(四)安徽省高校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自然科学类

1.1 建设目标

     设立高校自然科学重大/重点科学项目,在于强化应用基础研究, 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加强国家、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

1.2 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重大项目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申报。

1.3 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4年学校重大研究项目立项数 4 项,重点研究项目立项数40项,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60%,且依托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和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项目资助不少于30%。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学校依据相关条件遴选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青年教师。

(3)重大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发表《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67 号)中 B1论文 2篇等成果中的一项;重点项目成果需包含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发表《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试行)》中 B1 论文1篇或 B2 论文2篇等成果中的一项。

1.4 支持措施与管理

学校负责重大/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 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研究经费从学校发展专项预算经费中落实, 其中重大项目每项20 万元,重点项目每项10 万元,根据管理周期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50% 。

2 人文社会科学类


2.1 建设目标

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2 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历。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聚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研究。重大项目原则上必须依托我校各类厅级以上或国内省部以上科研基地、智库、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为地方政府的文化软实力开发、政府决策、政策传播、民智启迪、舆论引导服务提供智能方案等研究。

对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论断、重大部署,开展深入研究阐释的人文社会科学专题项目,围绕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构建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的专题项目将单列指标,鼓励申报。

2.3 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4年学校重大研究项目立项数 8 项,重点研究项目立项数 40项,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其中40 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 60%,其中依托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类重大/重点研究项目不少于 20%。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学校依据相关条件遴选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青年教师。

(3)重大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发表《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67 号)中 C2 论文 2 篇等成果中的一项;重点项目研究成果需包含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发表《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67 号)中 C2 论文 1 篇或 D1 论文 2 篇等成果中的一项。

2.4 支持措施与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算,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重大项目每项 8 万元,重点项目每项 4 万元,根据管理周期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 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50%。

(五)安徽省高校委托项目

      依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委托,学校承接开展项目遴选,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二. 申报要求

1.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项目,不得重复、多类别申报,有在研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项目限2项。

2.申请人主持(包括已结题项目)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且重大研究项目只能主持1次。

3.申请人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重大/重点项目。

4.本年度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正在申报的其它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三. 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在2024年5月27日上午11点前,统一将纸质版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证明、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证明、不多于5篇与申报项目相关公开发表的成果等)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研部遴选,汇总表电子版及申报书PDF(含附件,文件名以学院+项目类别+申报人的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预期不在受理。

 学校评审后,申请人根据分配账户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http://srp.ahjzu.edu.cn/)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申请书(具体事宜,后续通知)。

联系人:自然科学类  滕井通;电话:0561-3803235

  人文社会科学类  徐静;  电话:0561-3803050

附件: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科学研究部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