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的位置: 首页 >>正文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赋予高伟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的公示

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号)和《淮北师范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修订)》(校行字〔2025〕9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赋予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公示信息

(一)成果名称

一种吡唑功能化UiO-66-NH2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2310550633.9)

(二)成果发明人

高伟;赵雅玉;张秀梅

(三)成果完成单位

淮北师范大学

(四)赋权申请代表

高伟

(五)赋权年限

10

(六)拟共同实施许可受让单位

安徽美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七)拟实施许可总金额

11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4日。公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转化办(科研处)/技术转移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561-3802025;联系人:刘老师。

 

 淮北师范大学转化办(科研处)

淮北师范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