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的位置: 首页 >>正文内容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增补、更新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增补、更新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增补、更新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评审专家信息工作。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2026728前将专家信息增补、更新完毕。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3803050

科研处

2026年7月14日

关于增补、更新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更好组织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结项鉴定等工作,拟对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评审专家进行补充完善,请各单位及时增补专家、更新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基本要求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愿意承担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2. 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

3. 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总体状况和前沿问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二、有关要求

1增补评审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可通过管理系统评审专家注册提交信息,注册信息经所在单位和省规划办审核通过后,专家即能收到系统发送的登录密码。

2. 更新专家信息。经审核保留的专家,信息不全的需通知专家补充有关信息,特别是要补充专家联系方式、银行信息、科研情况等信息,以便准确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并进行项目发审(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将从项目评审专家中删除)

3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系统中的专家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因政治素质、违规违纪、学术水平、学风问题、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宜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的专家,经核实后向我办反馈。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2026731前将专家信息增补、更新完毕。联系人:刘亚森,联系电话:0551—62608961

 

 

                                                                  省社科规划办

                                                                      202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