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科研绩效奖励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67号),现就2025年度科研绩效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个人科研绩效奖励根据学校科研业绩绩效分值和学校2025年度科研绩效奖励预算确定。符合个人科研绩效奖励的人员,依据《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67号),填写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科研成果绩效发放汇总表)及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科研成果绩效认定表》)并提供对应支撑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上报学院,学院汇总审核无误后,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科研处审核。本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要求申报人线下填报奖励成果同时,需在科研系统同步填报,否则不予认定。
二、申报科研绩效奖励的科研业绩第一署名单位为“淮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取得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
三、科研绩效奖励申报人若存在剽窃、抄袭、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本年度科研绩效奖励申报资格,列入科研失信名单。
四、用于人才称号等考核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申请奖励。
五、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16日前,将申报纸质版材料报送到科学研究处:
自然科学:行政楼西405室(王帅,3803235)
社会科学:行政楼西403室(徐静,3803050)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自然科学:王帅OA邮箱
社会科学:徐静OA邮箱。
材料不全与逾期均不予受理。
附件:
3.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科研绩效奖励办法(试行)》等两个文件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