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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完成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现将2019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201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2.没有信息系统登录账号的申请人请于1月15日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申请开户,完成开户的申请人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并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 2019年国家基金委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并签字,一式两份于2019年3月4日前报送科技处(行政楼506室),预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滕井通    联系电话:0561-3803235

                                                                        科技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