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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安徽省2019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9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计秘〔2018〕682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次申报的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贫困县、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详见附件)。

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除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其他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联合惩戒名单。

2、在本省注册1年以上、建有研发费用辅助帐,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工商注册批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有能力为完成项目提供自筹资金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近两年开展相关科技研发活动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证明)。

3、符合多个专项(不含科技援疆援藏援青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项项目(有2个以上申报指标的除外)。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5、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申报时尚在主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人。

6、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6个月(不含6个月)以上未组织验收的企业及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在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指南不符或有违背上述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二、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报人认真查看申报指南和支持重点,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kjgl.ahinfo.gov.cn/egrantweb/), 选择申报用户登陆栏,点击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在安徽政务网选择个人用户实名注册认证,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线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经确认无误后提交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18年12月29日前上报科技处(行政楼506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井通    联系方式:3803235

  附件:1.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贫困县、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专项)申报指南

           2.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主题

           3.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