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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自2021年3月5日起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请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5月6日中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材料(申报书和支撑材料各一式六份,支撑材料请装订成册;成果原件;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研部办公室(行政楼510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

    办公电话:3803050  电子邮箱:hbsfdx@126.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部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