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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河海大学法学院王春业教授应邀来我校作学术报告

5月17日上午,应淮北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和政法学院邀请,河海大学法学院王春业教授来我校作了《关于新公务员法的几个问题》的学术报告,法学系近百名师生聆听了讲座。我校法律硕士实习实训基地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山区人民法院、烈山区人民法院、杜集区人民法院、濉溪县人民法院的领导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政法学院副院长陈忠锋主持。

王春业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总结了公务员相关立法的发展历程,认为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有本质区别,我国的新《公务员法》有鲜明的特色: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意识;职务与职级分离、拓宽上升途径;严格录用条件、纯洁净化队伍等。

最后,王春业提出对新《公务员法》的若干思考:法官、检察官的公务员化问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等问题。报告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和好评。法学院魏在军老师对报告进行精彩点评。在互动环节王春业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文:陈忠锋 / 图:汪昌平/ 审核:石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