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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申请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急、最紧迫”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的要求,按照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部署,重点聚焦省十大新兴产业,各市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技术攻关。

(二)坚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以企业为核心构建科技和产业之间互融互通的桥梁纽带,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三)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奔着“最紧急、最紧迫”的问题开展科技攻关,有针对性地攻克一批“卡脖子”难题,研发出一批国产化替代重大产品。高新领域优先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产学研合作、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项目。

二、项目设置

2023年高新领域项目指南,包括高新技术领域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领域。含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新型显示、仪器仪表、传感器等7个优先主题22个子方向。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我校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需提供校人事部门出具的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或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

(二)其他条件和要求

5.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数量限制,企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专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以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6.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7.我校作为牵头申报单位,联合多个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由申请人负责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确保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法人和合作单位参与人员信用记录良好。

8.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学校将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请人和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法人和合作单位参与人员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不予推荐。

9.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10.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11.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省科技厅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 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 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不高于20%给予资助。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3. 省财政资助资金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五、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高新技术领域”“产业链协同领域”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未开通账户人员请个人登录系统注册账户,经学校审核后登录系统申报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5月8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5月28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材料报送。各申请人填写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推荐项目汇总表报学院,学院汇总后于2023年5月30日报科研部(行政楼506室),电子档发706716654@qq.com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送科研部。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 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

学校科研部:0561-3803235   滕井通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0551-62653528,62674421;

(2)系统支持: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161-6289;

附件:1.2023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申报指南

      2.2023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学研究部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