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23〕16号)精神,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和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水平,现将2023年度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市企业研发中心、市重点实验室、市产业研究院和市新型研发机构四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应符合《关于印发<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科〔2023〕16号)第四章规定的建设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相应类型的科技创新平台申报书(见附件2、3、4、5),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审核推荐。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填写科技创新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6,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基地建设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cxjdjsk@163.com。
(三)组织评审。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的审核认定工作。市科技局对县区(园区)推荐的企业研发中心随机抽查复核确认。市科技局负责市重点实验室、市产业研究院和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审核认定工作。市产业研究院和市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成熟一个、评审认定一个,并组织开展现场考察,确定拟推荐认定名单。
(四)公示认定。组织评审确认的拟推荐认定名单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发文予以认定。
发文认定的平台统一命名为“×××(企业名称)淮北市企业研发中心”、“×××(领域名)淮北市重点实验室” “×××(领域名)淮北市产业研究院” 、“淮北市新型研发机构”,并纳入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序列管理。。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宣传。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申报工作,择优推荐优质企业。
(二)严格规范申报。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按时填报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开展现场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等。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561-3803235
附件:
关于印发《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